2024/25 季全國勝利聯賽
比賽規則
聯賽目標
提供全台灣的青少年足球員一個可以利用正規球賽來培養球技及發展友誼的機會。2023年勝利聯賽是首位提供一整季比賽期間之全國聯賽, 提供給不同球技程度之年輕球員展現的聯賽。
參賽規則:
1. 年齡組別:
- U6 出生於 2018年9月1日的男孩及2017年9月1日的女孩
- U8 出生於2016年9月1日的男孩及2015年9月1日的女孩
- U10 出生於2014年9月1日的男孩及2013年9月1日的女孩
- U12 出生於2012年9月1日的男孩及2011年9月1日的女孩
- U14 出生於2010年1月1日的男孩及2009年1月1日的女孩
- 球隊可於以下窗口期間註冊球員:
- 第一階段: 於2024年8月31日前
- 第二階段: 於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在12月轉會窗口期內,最多可從同年齡組別的其他參賽隊伍轉會2名球員。球隊經理須在轉會前取得原隊的轉會批准通知。
*在12月1日至12月31日的窗口期內增加球員,需向大會提供書面申請以供審核。
- 第一場比賽開踢前,球員須攜帶有照片的證件(護照或臺灣身分證) 至大會完成報到手續。球員所提供的身分證明需與註冊資料一致。
報到手續完成後,球員將收到勝利聯賽的球員證件卡,作為每一場比賽前的檢錄證件;必須於每場比賽前出示,球員若沒有攜帶勝利聯賽球員卡而無法證明身分將會影響參賽資格。
- 比賽規模及場地大小
- U6: 四人制,不設守門員(球員註冊上限10人),比賽開場至少需3名球員出席,否則視為棄權(參見第18條)。場地大小:Min 25x15m / Max 30x20m
- U8, U10, U12: 七人制,包含一名守門員(球員註冊上限18人),比賽開場至少需5名球員出席,否則視為棄權(參見第18條)。場地大小:U8 & U10: Min 36x26m / Max 50x35m, U12: Min 50x35m / Max 60x40m
- U14: 十一人制,包含一名守門員(球員註冊上限26人),比賽開場至少需9名球員出席,否則視為棄權(參見第18條)。場地大小:Min 100x60m / Max 110x73m
- 比賽時間與 & 地點(若比賽地點須更改地點將提前公佈):
- U6: 2 * 15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
- U8, U10, U12: 2 * 20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
- U14: 2 * 35分鐘,中場休息10分鐘。
注意:
5a. 球隊休息區僅限於教練及球員進出,家長及觀眾嚴禁進入指定的隊伍區域。每隊最多可有三名教練。
5b. 在極端高溫的情況下,裁判可在每半場中間,球出界時裁決進行1分鐘的喝水暫停。暫停期間球員須留在場上,1分鐘的喝水暫停將計入半場補時。
- 聯賽賽程 & 積分表
- 當季的聯賽賽程將於開賽前兩週公佈。
- 賽程、比賽結果及賽程表都可於勝利聯賽官網查詢。並待聯賽APP完成後可以於APP上追蹤比賽結果。比賽結果及積分表會在比賽日的48小時內更新完畢。
- 賽程彈性更改及費用:聯賽進行期間,我們了解同時亦有可能有其他賽事進行,球隊需要重新安 排賽程的需求也會增加。而租用場地及裁判都需要成本,且有效的賽程安排至關重要。雖然我們會盡力在現有賽程安排內進行變更,但請注意,如果需要額外租用場地甚至是更改比賽地點,則提出更改賽程需求的球隊將需要為7人制比賽支付每場新台幣3,000元、11人制比賽支付每場新台幣6,000元。
採用FIFA足球規則, 除以下規定:
7. 越位
- U6, U8, U10, U12: 不適用越位規則。
- U14: 適用FIFA越位規則。
- 替補球員
- 替補球員可於比賽中的任何時間及半場休息時間在裁判的准許下更換。被替換下場球員得先離場,更換上場球員才能進場。被替換的球員能於之後再次替換上場。
- (僅適用U6 及U8) 開球門球時,防守球隊的所有球員必須退後至半場線後方。
- 開球、角球、自由球及射門:
- U6, U8, U10, U12:
- 對手必須距離最少五碼以上。
- 開球時,球需被另一名球員(無論是持球隊伍還是對手)觸碰後才能進球。
- 若未經任何球員觸球即進球,將判為球門球。
- 若球未經觸球直接進入本方球門,則判為角球。
- U14: 適用FIFA規則。
- 慈悲規則:
- U8、U10 & U12: 勝利聯盟賽希望參賽球員可以利用參加聯賽而有良好的身心發展。而因比賽時不同等級的球員將會混合比賽,本會為了讓較強的隊伍有挑戰性並讓較沒有比賽經驗的隊伍不要灰心喪志而特立了以下的慈悲規則:
- 當兩隊得分差來到3分及以上比賽中落後的球隊可多增加一位球員(第八位)直到比賽分數差距為兩分(包含)或更少。
- 教練將負責主動向裁判請求允許增加第八名球員進行比賽。
- U6 & U14組別將不採用慈悲規則
- 所有隊伍必須在規定的比賽時間前五分鐘於參賽場地集合;若違反者將必須棄權。
- 參賽球員的球衣上必須要有背號,並提前與大會註冊,參賽期間背號不得更換。同一球隊內不可有重複的背號。
- 若是出賽的兩隊球衣上有顏色的衝突,大會將會提供不同顏色的背心。
- 被驅逐出場的球員將會在下一場比賽中失去上場資格。
- 該組別足齡之球員同時也可以往上報名一屆(如:U8 年齡的球員可同時踢U8 跟U10),但是不可於同組別報名兩個不同的隊伍(除了轉會的2名球員,參見規則2)。
- 聯盟排名將由比賽積分決定
勝:3分
和局:1分
敗:0分
- 若有兩隊或多隊積分相同,依以下順序決定排名:
- 最高進球差(進球數減失球數)
- 最高進球數
- 直接對話紀錄
- 擲硬幣
- 淘汰賽:兩隊比賽結束為和局時,則不延長加時比賽,並立即比踢罰球點球 5 球決勝負(選擇5名最後留在場上比賽的球員,不能使用替補球員)。若平手再各派球員一名比踢罰球點球,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一樣只能選擇最後留在場上比賽的球員,不能使用替補球員)。
- 唯一的例外是 U14 全國決賽,加時賽將進行 10 分鐘上下半場,中場休息時間為 2 分鐘。如果加時賽結束後比賽仍然平局,將進行點球大戰,由比賽結束時仍在場上的球員進行五輪點球決勝。如果五輪後比賽仍未分出勝負,將進入PK,使用剩餘符合資格的球員進行點球。
- 棄賽
- 一支球隊無法參與比賽並且沒有於最少兩週前以書面通知大會,則該場比賽將視為棄權。
- 對手將獲得3分積分,對手進球數將是3顆。
- 若因為一隊在最後一刻才取消比賽而導致比賽無法進行,大會會盡全力確保受影響的隊伍球隊能與另一隊進行一場友誼賽,但不保證。
- 若一支球隊於球季中超過兩場比賽未出場(包含到最後一刻才取消比賽),該支球隊將會由勝利聯盟賽中除名並不予退費。
- 團隊獎盃及獎牌
- 於每一個年齡層級聯賽獲得冠軍寶座的球隊均會頒發獎盃一座; 同時獲得冠軍(金牌)、亞軍(銀牌) 及季軍 (銅牌)的球員們也會頒發獎牌一面。其餘沒有進入前三名的球隊將不會額外頒發獎牌。
- 個人特殊獎項:
以下的個人獎項會在季末時頒發給各年齡層組:
- 賽季金靴獎 –頒發給賽季中進球最多的球員。若進球數相當,將考慮每位球員所在隊伍的比賽場次。若某球員的隊伍比賽場次較少,則該球員將被優先考慮。
- 賽季金手套獎 – 頒發給失球最少的門將。若失球數相當,將考慮每隊的比賽場次,若某隊的比賽場次較多,則該球隊的門將將獲得優先考慮。如果兩隊比賽場次相同,則優先考慮排名較高的隊伍。並將與隊伍教練聯繫以確認其主要門將。
- 賽季最有價值球員 – 將透過聯繫獲勝隊伍的教練,請其提名該賽季的最佳球員。
- 申訴程序:任何異議之申訴須由隊伍經理或教練以書面形式提交大會,大會之決定為最終決定。針對裁判判決的申訴,大會亦將接受,但這將不會改變或撤銷裁判的判決。請透過官網表單提交投訴:https://www.victoryleague.com.tw/contacts/
- 大會有權處理本規則未涵蓋的其他問題。
- 大會保留修改這些規則的權利。
- 大會對於球員及觀眾的受傷、損失貴重財物等並不附相關責任。大會強烈建議家長在替小朋友報名時同時能申請相關的保險。
- 聯賽家長行為準則
我們都有責任要提倡比賽中高標準的行為舉止。行為舉止在一場比賽中佔了越來越重要的腳色。這包含對於官方人員的攻擊及過度好勝的家長、觀眾及教練不被接受的行為。
透過讓您的孩子參加第十屆 2024/25勝利聯盟賽,意味著您同意成為一份子並閱讀以下的規範:
- 為您的孩子打氣並無條件的支持他。
- 支持您的孩子的所有隊友,不要評論任何人。
- 幫助您的孩子專注於場上的表現而非最後的比賽成績。請記得,比賽的結果並沒有場上的表現來得重要。
- 不要惡意評論對手、對手的家長及官方人員。
- 在任何情況下都要自制。不要於任何時候使用攻擊性的言語。
- 嚴禁質疑裁判的判決。裁判們偶爾會出差錯,大家都會。若是攻擊或是對著裁判大吼都是違反比賽規則的。
- 家長嚴禁於比賽及訓練時指導小朋友,請將指導權留給教練以避免小朋友的困惑或是影響到小朋友的自信心。
若未能遵守上述規定可能會導致家長或觀眾收到警告。如果再次違規,他們將被要求離開比賽場地。持續不遵守規定可能會導致該家長或其子女被禁止參加聯賽。